一、锅炉系统必须由专人负责技术管理和运行管理,制定符合《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的现场管理制度。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资质证件方可上岗。
二、锅炉房属于一级易燃易爆场所,闲杂人员未经允许,不得入内。参观人员需在司炉人员陪同下进行,严禁擅动任何锅炉设备。
三、一台锅炉至少由两人操作监控,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视制度。
锅炉房内设专人负责巡视,遇有跑冒滴漏现象及时与运行及维修人员联系,采取措施消除隐患。巡视人员在锅炉运行期间不要在防爆门泻放范围内走动,避免意外发生。
四、锅炉意外熄火后,连锁保护装置应立即自行启动,再次点火之前应按严格执行吹扫程序,保证炉膛通风和吹扫时间不小于3分钟,必要时可延长吹扫时间,并对炉膛进行人工检查。正常停火后及再次启炉前,除了要进行炉膛吹扫程序外,还应人工检查炉膛积灰情况,必要时进行人工清理。
五、锅炉正常运行期间,避免不必要的频繁启停炉操作。不可避免时,应严格执行上述第四条规定。
六、运行人员应根据锅炉阻力变化及现场监控判断并检查锅炉积灰、结焦情况,并及时清理,必要时应停炉进行彻底清理。
七、为保证锅炉安全、经济、稳定运行,严禁锅炉长时间在低于30%的负荷下运行。
八、煤粉仓在进行上煤操作时,应有专人负责监控上煤过程,以便随时应对突发状况。整个上粉过程严格按照“煤粉仓操作规程”进行。煤粉仓周围10m范围内严禁明火。保证煤粉仓警示牌清晰明确。
九、煤粉仓工作间及风机操作间严禁明火,清扫时不得扬灰,应采用专用吸尘器清理。
十、其它具体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,参见使用说明书。在锅炉厂家进行锅炉使用操作培训时,司炉人员要认真学习、记录。今后操作过程中,应贯通领会磨煤设备、煤粉储存设备、锅炉设备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操作要点,杜绝安全隐患。